林業作為生態文明建設的核心載體,既是維護生態安全的戰略屏障,又是國有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在“五位一體”總體布局與“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指引下,如何通過市場化機制實現國有農林資產的高效盤活與生態保護協同推進,成為新時代林業改革的重要命題。黑龍江省A農場林木轉讓項目采用“資源轉讓+采伐作業+更新造林”模式,不僅實現了增長率303%高溢價成交,還兼顧了生態可持續發展,為國有農林市場化配置提供了可借鑒的實踐經驗。
從國家政策層面看,“十四五”規劃明確提出“深化國有林場改革,完善森林經營制度”,要求通過市場化手段激活國有林業資源,實現生態保護與經濟發展的動態平衡。黑龍江省作為我國重點生態功能區,其林業資源的科學開發與可持續利用,不僅關系到區域生態安全,更對全國生態文明建設具有示范意義。
A農場位于黑龍江省雙鴨山市,地處三江平原腹地,林木資源涵蓋落葉松、樟子松、楊樹等多個樹種,是區域森林生態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然而,隨著時間推移,農場內部分區域的林木逐漸陷入“低效無效”困境。約15000株林木樹齡過長,并遭遇楊樹潰瘍病等病蟲害侵蝕,生長態勢持續惡化。更嚴峻的是,這些老化林木不僅經濟效益銳減,還成為農場的“負擔”。為維持這些林木的基本管護,農場每年需投入大額資金用于病蟲害防治、森林防火等工作,另外還需要防范道路兩側防護林因老化傾倒傷人。如何破解盤活資產與生態保護的矛盾,成為擺在農場面前的迫切難題。
傳統林木轉讓模式存在兩大弊端:要么由轉讓方自行完成采伐,再轉讓木材資源,不僅增加轉讓方人力成本,還可能因采伐不規范造成后期植樹成本增加;要么只單純轉讓林木資源,不涉及后續造林,易導致“砍后不種”的生態破壞。針對上述傳統林木轉讓中“轉讓方前期成本高、生態責任易落空”的弊端,黑龍江聯交所與農場反復研討,并嚴格依據國家林業局《碳匯造林技術規定》和省政府關于全省地方林業“十四五”期間年森林采伐限額的有關要求,創新推出“資源轉讓+采伐作業+更新造林”的交易模式。
這一模式的核心邏輯在于“三環節聯動”的閉環設計:其一,以“資源轉讓”為基礎,將低效林木的所有權公開轉讓給受讓方,明確資產處置權的市場化流轉路徑,解決資產“沉睡”問題;其二,以“采伐作業”為銜接,由受讓方負責承擔采伐任務,轉讓方無需提前投入人力、物力進行砍伐,降低前期成本,提升資產盤活效率;其三,以“更新造林”為約束,明確要求受讓方在采伐完成后按照林業部門制定的的標準和規劃,完成相應面積的更新造林任務,確保森林覆蓋率不降低,且新造林種結構更科學合理,將生態責任嵌入交易流程。
這一模式打破了“一賣了之”、“轉讓即終結”的傳統思維,通過權利義務精準匹配,把短期資產變現與長期生態責任有機捆綁,既讓低效資產產生經濟價值,又可以實現森林資源的“新陳代謝”,形成“資源流轉-生態修復-價值再生”的良性循環。
為確保項目順利推進,黑龍江聯交所從方案設計、信息推介到組織交易,提供了全流程精細化服務。
在方案設計環節,根據林區分布特點與林木狀況,將項目實施拆解為“交割—采伐—造林”三個階段:交割階段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為確保全部工作符合生態環保要求,創新引入履約保證金制度,若未按要求完成造林,保證金將用于轉讓方委托第三方完成造林,確保生態責任不落空;采伐階段要求受讓方嚴格按照林業部門的采伐許可證進行伐木工作,并按農場要求完成樹根刨除、土地平整;造林階段則需提交造林進度報告,由農場與林業部門聯合驗收。如此操作既降低轉讓方整體監管難度,又便于受讓方理解項目實施步驟,提高了參與積極性。
信息推介階段,交易機構充分發揮平臺資源優勢,構建了 “線上+線下”的立體宣傳網絡。線上,在黑龍江聯交所官網首頁發布項目詳細信息,包括林木資源現狀、更新造林規劃等內容,并同步推送至省公共資源交易網站、全國行業資訊網站等公共平臺;線下,針對木材加工企業、生態建設企業等潛在投資者,開展電話推介,深入介紹項目特色與投資價值。同時,利用微信公眾號等社交媒體,進行廣泛傳播,擴大項目影響力,實現優質投資者的有效觸達。掛牌期間,征集到20余家意向方電話咨詢,最終有效報名意向方15家。
在競價規則設計上,交易機構充分考慮公平公正與價值發現原則。合理設定競價起始價、加價幅度與競價周期,防止惡意競爭;建立實時報價公示系統,確保信息透明;制定嚴格的保密制度,保障交易安全。同時,在競價前對意向受讓方提供操作指南與技術支持,確保競價過程順利進行。
通過分階段實施、多渠道推介與風險管控的細節設計,既降低了交易風險,又充分挖掘了市場價值。
最終,經過多輪激烈競價,A農場林木轉讓項目高溢價成交。項目掛牌價65.47萬元,成交價263.72萬元,增值198.25萬元,溢價率303%,遠超預期。通過“資源轉讓+采伐作業+更新造林”模式,A農場不僅實現了林木資產的高效變現,回籠了資金用于企業發展,還借助受讓方的力量完成了森林資源的更新培育,優化了林區樹種結構,提升了森林生態功能,實現了經濟效益與生態效益的雙贏。
A農場林木轉讓項目的成功,為國有農林資產盤活提供了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其核心啟示體現在兩個方面。
創新交易模式是核心驅動力。“資源轉讓+采伐作業+更新造林”的模式,與傳統模式相比,有三個顯著突破:一是將生態責任納入交易環節,通過受讓方的造林義務,解決了“重轉讓、輕保護”的問題;二是降低了轉讓方的前期成本,讓國有資產無需“先投入再變現”,提高了盤活效率;三是兼顧短期收益與長期發展,既讓低效資產產生即時價值,又通過造林為未來生態與經濟收益埋下伏筆。
專業服務與規范運作是重要保障。黑龍江聯交所從前期的實地調研、政策解讀,到中期的方案設計、宣傳推介,再到后期的競價組織、風險管控,全流程的專業服務確保了項目的順利成交。特別是分階段實施、多渠道推介、保證金約束等細節設計,既防范了交易風險,又充分挖掘了資產價值,為其他同類項目提供了操作參考。
此次林木轉讓項目的成功,是國有農林資產市場化配置的生動實踐。在生態文明建設與經濟高質量發展協調推進的背景下,唯有堅持創新,將生態責任有機融入資產流轉全過程,以專業化市場化服務構建規范高效的交易體系,才能實現國有農林資源的價值釋放與生態保護的雙重目標。這一項目實踐,既為同類項目提供了可借鑒可復制的經驗,又為新時代林業改革與生態文明建設注入新的動力。